英国商标制度介绍
现行法律包括于1994年10月31日生效的《1994商标法案》以及分别于1996年和1998年修改过的《1994商标条例》。英国商标包括大不列颠(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北爱尔兰,曼岛以及英属印度洋疆域,但不包括爱尔兰和海峡群岛。欧共体商标在英国有效并受到保护。商标国际注册通过马德里议定书也可以延伸到英国并受到保护,英国申请人可以基于英国本国的注册或申请,通过英国专利局向国际局申请国际注册,从而指定其他议定书成员国并在该国得到商标保护。
在英国,除普通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之外,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及系列商标均可申请注册。在英国一件商标申请可以指定多个类别。英国参加的国家条约和组织包括:《斯德哥尔摩国际公约》,《马德里国际注册议定书》,《马德里虚假产地标记协定》,《尼斯协定》《海牙认证公约》,《商标法条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1995年12月1日加入马德里议定书,属纯议定书成员国。。
所需材料
1、商标图样;
2、经签署的委托书;
3、申请书,包括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商标名称,指定商品服务类别及具体名称;
4、主体证明文件。
审查流程
在提交申请二个月后,审查员将负责审查并决定该商标能否注册。如不能,审查员会发函注明退回理由或者需要做的改动。申请人必须在收到信后六个月内答复,否则该申请即终止。如果申请人的答复不能成立,审查员将发了最终驳回。申请人可上诉商标审查及上诉委员会。驳回的主要理由是在先注册的商标与之相似。与申请商品或服务相关的带有描述性的商标,带有地理名称或其它原因的商标,也可能会被驳回。
申请人主体资格
任何已经使用或准备使用其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的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收费标准 (人民币)
商标查询 | 英文:免费 图形:800 | —— |
商标注册 | 首类:3500 次类:1200 | 回执:1-2天 注册:4-8个月 |
商标续展 | 首类:4000 次类:2000 宽展:5000 | —— |
商标转让 | 2800 | —— |
商标变更 | 1500 | —— |
商标许可 | 20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