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商标制度介绍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由阿布扎比、迪拜、沙迦、哈伊马角、阿治曼、富查伊拉、乌姆孟万等七个酋长国联合组成,其首府是阿布扎比,迪拜是其商业中心。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商标保护联邦法于1993年1月12日生效,其实施细则于1993年2月生效,其实施细则于1993年2月生效。阿联酋商标权的获得基于使用在先原则。接受商品商标、服务商标、联合商标和证明商标的申请注册。
商标和服务分类基本按照国际分类标准,但在第32类的啤酒和33类的酒精饮料上不允许注册。该国未参加主要的国际知识产权组织或条约。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商标权的获得基于使用在先原则。
所需材料
1、商标图样;
2、经签署的委托书(公证及认证);
3、申请书,包括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商标名称,指定商品服务类别及具体名称;
4、主体证明文件。
审查流程
申请被注册局接受后,将在官方公告以及两种地方阿拉伯日报上刊登。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是对商标的异议期,任何利益关系人均可以在该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注册官将就此通知商标申请人并提供该异议书的副本,申请人必须在随后30天内提出答辩,如果逾期未答辩该商标申请将被视为放弃。
申请人主体资格
任何已经使用或准备使用其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的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阿联酋商标注册官方收费自2015年5月上调,官方费用提高近一倍,以下我公司报价已作出相应调整。
收费标准 (人民币)
商标查询 | 1800 | —— |
商标注册 | 首类:32000 次类:30000 | 回执:3-4周 注册:12-24个月 |
商标续展 | 17000 宽展期:18000 | —— |
商标变更 | 6000 | —— |
商标转让/商标许可 | 3个月内:7000 6个月内:8000 6个月后:90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