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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丹商标注册

1、苏丹现行商标法是1969年月9日生效的1969年第8号商标法及1966年9月3日生效的1969年商标条例。.
2、国际条约:1984年5月16日加入马德里协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于1984年5月16日加入马德里协定书,属于纯协定书成员国。
3、国家英文缩写:SD。
4、商品服务采用国际尼斯分类。
5、官方语言为阿拉伯语。
6、单类别制度。



申请所需材料文件:


申请人名称和地址;
需要保护的类别和商品/服务名称;
商标图样;
委托书认证。
营业执照认证。



注册程序:


审查-公告-注册:
商标申请后,商标局对申请的商标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包括相对理由和绝对理由),进行如果没有发生驳回理由,予以公告,公告期8个月,他人可以对该商标申请提出异议。如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商标将核准注册。公告期完后2个月必须交纳注册费,否则视为放弃商标申请。


费用:
商标注册    首类:6000  次类: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