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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拉利昂商标注册

1.塞拉利昂保护商标的法律有1913年第17号法令,1923年第9号法令,1929年第26号法令以及1940年的第10号法令。
2.商标权的产生基于使用在先原则。
3.可以申请注册的商标有:商品商标、系列商标、联合商标、证明商标。
4.塞拉利昂商标注册将商分为50个类别,分类方法和英国以前的分类方法大致相同。商标注册采用一个申请一个类别的原则。
5.塞拉利昂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非洲区域工业产权组织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塞拉利昂还是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协定议定书成员国。



所需文件:


1.公证的委托书;
2.商标电版,不超过2英寸x2英寸(文字商标不要求提供);
3.6张商标图样(文字商标不要求提供)。
如果在棉织品上申请注册或要求优先权的,需要提供经过公证的英国注册证明。



注册程序:


注册官将对申请注册商标本身的可注册性进行审查对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在先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进行查询。
在A部申请注册的商标如果被拒绝注册,注册官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可以将其视为在B部的注册申请,作相应处理。



费用:


商标注册    首类:7000  次类: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