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来到火爆的上海迪士尼乐园,令你印象最为深刻的或许不是那座位于园区中央美仑美奂的童话城堡,而可能是那个无处不在且富于变化的大耳朵米老鼠头像标志。
上世纪20年代,沃尔特·迪斯尼受车库里一只小老鼠的启发,创造了米老鼠的形象。1928年,第一部有声动画片《汽船威利号》诞生,这一天也被认定为米老鼠的生日。米老鼠卡通形象在迪士尼众多卡通名星中当属资格最老、同时也是最受欢迎的。这当然要归功于迪士尼公司近百年成功的商业运作模式,但请不要忽视了另一点,米老鼠的一切商业运营活动都离不开版权对它的保护。
在米老鼠诞生之前的125年间,美国的版权制度已经过了多次修改。
1790年,美国第一部版权法案对版权的保护期为14年,如果作者在14年保护期届满时仍健在,可以申请一次续展,将版权的保护期再延长14年。那时版权的保护对象仅限于地图、海图和图书,且版权授权以注册为前提而非自动取得。一旦作品不能满足法案的要求就立即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和复制。
1831年和1909年美国曾先后两次修改了版权制度,其中前者将版权保护期限扩展到28年,到期后可续展14年,而后者则将到期后可续展的年限从14年扩展至28年。
按当时的法律,迪士尼1928年发布的米老鼠卡通形象和动画可以获得最长56年的保护期(28+28),也就是说,米老鼠将于1984年进入公有领域。失去米老鼠的版权对于迪士尼来讲,无疑将是巨大的无形资产流失,面对危机的迪士尼开展一系列活动推动版权法案的修改。
终于,在1976年,美国版权体系最重要的一部修正案获得国会通过。1976版权法将最长56年的保护期大幅延伸,个人作者的作品将被终身保护且在作者身后仍可保护50年;而对于职务作品,将最长56年保护期扩展到75年,且对已经发表尚未到期的作品具有追溯力。至此,米老鼠的版权保护期被延展至2003年。
到了1998年,当所有人认为米老鼠版权将于五年后到期时,美国国会通过了《松尼波诺著作权期延长法案》,根据该法案,1978年1月1日以后创作完成或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可以获得终身及身后70年的保护期,而职务作品可以获到自发表之日起95年或自创作完成之日起120年的保护期,以先到为准;对于在1978年以前已发表或已登记的作品,只要在28年版权保护期限届满后有效进行续展的,最长可以获得95年的保护。据此法案,米老鼠的版权到期日后推至2023年。
有人说一只叫米奇的小老鼠改变了美国的版权制度。
2023年之前,美国的版权制度还会再次修改吗?
或许会,但进一步延长保护期的可能性是非常小的。故然,更长的保护期限可以鼓励作品的创作热情,但过长的保护期同样也会局限作者的创作思路和再创作空间。
没有百年专利,但有百年商标。对于版权也是一样,虽然版权不可能一直保护下去,终会有保护期届满的一天,但如果将版权作品商标化,或许可以将商业模式长久置于垄断性保护之下。如今迪士尼将米老鼠头像扁平化、符号化,力图将其打造成为全球最具识别力的标志,未必不是出于未来以商标承接版权功能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