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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商标注册

葡萄牙是众多重要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的成员国:如《巴黎公约》(1883年)、《斯德哥尔摩法》(1967年)、《海牙关于取消外国公文认证要求的公约》(1961年)、《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1967年)、《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1971年加入)、《欧洲专利公约》(1992年加入)、《专利合作条约》(1992年加入)、《世贸组织/TRIPS协定》(1994年加入)及《布达佩斯条约》(1997年加入)。此外,作为欧盟的成员国,葡萄牙适用于所有欧盟法规及国际条约。
葡萄牙实行“申请在先”的工业知识产权系统。近几年,葡萄牙逐步完善打击假冒商品进出口的措施,并取得了极大的成绩。在葡萄牙,在先登记及申请规则适用于商标,商标/服务商标的保护期为10年,可无限期续展,每次10年,但必须在期满前6个月申请续期。如果恶意提交申请或者商标因绝对理由被禁止注册,例如缺乏显著性,则注册的商标可以被撤销。
商标/服务商标可以申请注册为:
1. 葡萄牙国家商标(在葡萄牙领域内有效)。
2. 国际商标(在指定国家内有效)。
3. 欧共体商标(在所有欧洲共同体国家内有效)。
葡萄牙在打击假冒、模仿和非法使用商标的犯罪调查行动中取得了很多成果,所以葡萄牙实际上是一个引入产品的好地方。2006年至2009年,葡萄牙经济和粮食安全管理局查获的假冒产品价值超过1100万欧元。


申请所需材料:


1、申请人名称及地址
2、申请商品或服务项目
3、商标图样
4、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费用:


商标查询    英文:500  图形:1000  
商标注册    首类:6000  次类: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