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巴拿马有关商标的法律规定零散地见诸r1972年的《政治宪章》,1916年的《行政法典》,1916年的《商业法典》,1982年的《刑事法典》。
2、巴拿马规定,商标权的取得基于注册原则。
3、在巴拿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可以申请注册。
4、自1981年8月起,巴拿马采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目前,巴拿马是1929年泛美公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
国家英文缩写:PA。
5、官方语言为西班牙语。
6、单类别制度。
所需材料:
申请人名称和地址;
需要保护的类别和商品/服务名称;
商标图样。
委托书认证。
注册费用:
商标查询 1200
商标注册 首类:5500 次类:4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