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摩尔多瓦在1991年12月24日前是前苏联15个共和国之一。1991年12月25日苏联解体,摩尔多瓦成为独立的国家。
摩尔多瓦是“独联体”的成员。1991年12月27日,亚美尼亚白俄罗斯、摩尔多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和乌克兰6个独联体成员国签订了保护工业产权临时协定即明斯克协定。根据该协定,在跨国知识产权制度确立前,原苏联工业产权法在摩尔多瓦暂时适用。
2、摩尔多瓦保护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标的法规仍在制定中,尚未生效。
在工业产权法规生效前,摩尔多瓦共和国政府于1993年7月26日通过了摩尔多瓦共和国保护工业产权临时规则。
3、摩尔多瓦共和国于1993年6月3日提交继续申请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的声明。
摩尔多瓦共和国于1994年2月14日递交继续申请为《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成员国的声明,于1997年12月1日加入马德里议定书,属同为协定同为议定成员国。
4、摩尔多瓦共和国于1995年12月19日批准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商标公约,并于1996年5、8月1日生效。
摩尔多瓦共和国新商标法于1996年5月8日正式生效。该新法取代了原工业产权保护法,其重点内容有:异议程序,商标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为10年,商标不会因不使用而被撤销。1997年12月1日马德里协定议定书在摩尔多瓦得以实施,属同为协定同为议定成员国。
国家英文缩写:MD。
5、官方语言为摩尔多瓦语。
6、多类别制度
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名称和地址;
需要保护的类别和商品 /服务名称;
商标图样。
委托书签署
注册费用:
商标查询 1800
商标注册 首类:9500 次类:8600
注册程序:
审查-公告-注册:
商标申请提交后,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包括相对理由和绝对理由的审查)。商标申请审查通过后,如果没有发生驳回理由,商标申请将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3个月。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商标予以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