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商标制度介绍
墨西哥有关商标的法律是1991年6月25日指定并于1991年6月28日生效的《促进和保护工业产权法》。 在墨西哥,商标权的取得基于注册原则。 墨西哥《促进和保护工业产权法》规定了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广告短语和原产地名称可以依法取得注册。 墨西哥采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注册商标时,应当具体提出要求保护的商品和服务及其所屑类别。 目前,墨西哥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
所需材料
1、商标图样;
2、经签署的委托书;
3、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商标名称,指定商品服务类别及具体名称。
审查流程
商标注册申请提出后,当局将就申请的形式进行初步审查。如果审查有瑕疵,申请人可以在收到当局通知的2个月内进行修改。不能按期作出修改的,其申请被视为放弃。若申请文件均已齐备,注册当局将就商标能否注册进行实质性审查。在审查后,当局将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影响其商标注册的障碍并要求申请人在2个月内作出答复。若申请人不能在期限内作出答复,其申请将被视为放弃。
申请人主体资格
墨西哥法律规定,任何从事实业的人、商人和服务提供者都可以在其实业、贸易或服务 中使用商标,并且向商标注册当局提出注册申请。然而,商标的专用权则由当局批准获得。
收费标准 (人民币)
商标查询 | 英文:免费 图形:1200 | —— |
商标注册 | 首类:6500 次类:6000 | 回执:3周 注册:8-12个月 |
主张优先权 | 1200 | —— |
商标续展 | 6500 | —— |
商标转让/许可 | 4600 | —— |
商标变更 | 4600 | —— |
答复审查意见 | 4000 | —— |
商标争议 | 300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