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商标制度介绍
韩国商标法于1949年11月28日颁布,属大陆法系,采用的是注册基于申请在先的原则。商标种类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立体商标、颜色商标。韩国过去一直采用的是本国分类,从1998年3月1日起采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韩国目前办理实务中只接受具体的商品项目,不接受概念范围较大的商品项目,如服装。韩国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并且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和《马德里议定书》的缔约国,于2003年4月10日加入议定书,属纯议定成员国。
所需材料
1、商标图样;
2、经签署的委托书;
3、申请书,包括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商标名称,指定商品服务类别及具体名称;
4、主体证明文件。
审查流程
商标申请的官方审查分为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指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样、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合 法性审查;符合规定的,将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实质审查是指对商标本身的显著性,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是否与在先权利冲突情况进行审查。经通过实质审查 后,知识产权局对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将发出准予公告通知书;获准公告的商标将刊登在官方出版的《商标公告》上,如在30天内没有人提出异议,该商标 将获得注册。届时,商标申请人在缴纳注册费后可以取得商标注册证。
申请人主体资格
任何已经使用或准备使用其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的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收费标准 (人民币)
商标查询 | 英文:免费 图形:800 | 1-2天 |
商标注册 | 首类:6500 次类:5500 | 回执:7-15天 注册:9-16个月 |
主张优先权 | 850 | 1个月 |
商标续展 | 4500 宽展期:5000 | 8-9个月 |
商标转让 | 申请中:3000 已注册:5200 | 1个月 |
商标变更 | 变名/变址:2200 变名址:2800 | 1个月 |
商标许可 | 55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