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冰岛现施行的商标法是自1997年6月1日开始实行的第45号法律,集体商标法是1939年生效的89号法律。
2、在冰岛商标专用权的获得基于注册原则。冰岛法律规定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可以取得注册,其他类型的商标,如联合商标、防御商标能否注册,法律未作规定。
3、冰岛商标注册用的商品和服务分类与国际分类相同。在申请时,一个申请可以包含数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但需按类缴纳费用。
4、冰岛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于1997年4月15日加入马德里议定书,属纯议定书成员国。
国家英文缩写:IS。
5、官方语言为冰岛语。
6、多类别制度。
申请所需材料文件:
申请人名称和地址;
需要保护的类别和商品 /服务名称;
商标图样。
委托书签署
注册费用:
商标查询 3600
商标注册 首类:8800 次类:2000
注册程序:
审查-公告-注册:
商标申请提交后,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只进行绝对理由的审查)。商标申请审查通过后,则核准注册并在知识产权公告上刊登,公告期 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