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商标制度介绍
智利知识产权法律正在修改中,并已经提交到智利议会。何时能通过该法尚不得而知。该修改法中智利“工业产权局”将被修改为“工业产权协会”。 智利现行商标法为1991年1月25日制订的19039号法律,1991年9月30日制订的第177号法令。 智利接受商品商标、服务商标、系列商标、联合商标、证明商标、集体商标、防御商标、色彩商标的注册申请。商业口号、广告用语在与产品、企业注册商标相关联或一并使用时也可以获得注册,工业企业或经销企业名称也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商标注册权的获得基于在先申请原则。 智利商标注册采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件商标申请可以涉及多个商品或服务类别,但—件商标申请不能同时指定多个商品和服务类别。 智利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
所需材料
1、商标图样;
2、经签署的委托书;
3、申请书,包括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商标名称,指定商品服务类别及具体名称;
4、主体证明文件。
审查流程
不予受理该商标注册申请。商标申请受理后,审查官将发出受理通知书。商标申请通过初步审查后,必需在商标申请接受之日后10日内在官方商标公告上公告。商标公告后30日内为商标异议期。商标异议期过后,审查官继续对商标进行审理。如果商标申请违反商标可注册性条款,则依职权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如果没有人对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审查官将对商标进行审查,审查合格作出接受该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
申请人主体资格
任何已经使用或准备使用其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的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收费标准 (人民币)
商标查询 | 英文:免费 图形:1000 | 2-3天 |
主张优先权 | 1000 | - |
商标注册 | 首类:5600 次类:4200 | 回执:2周 注册:9-15个月 |
商标续展 | 首类:7800 次类:5800 | —— |
商标转让 | 4800 | —— |
商标变更 | 4000 | —— |
商标许可 | 3800 | —— |
答复审查意见 | 30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