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加利亚现行商标法规是1999年12月14日生效的新商标和地理标识法,原1967年12月5日颁布的商标和工业品外观设计法(于1968年1月1日生效)同时废止。
2、保加利亚基本上采用注册在先的商标保护原则,授予在先申请人商标权,但是使用人在保加利亚享有某些权利(见撤销部分)。如果相同商标注册申请同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提交,授予最先开始并连续使用该商标的申请人。
3、在保加利亚可注册商品商标、服务商品、集体商标、产地名称和音响商标。保加利亚采用《商标注册用国际商品和服务分类》。
所需文件:
1、申请人的名称、地址、营业范围。
2、商标图样。
3、经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
4、商品和服务清单。
5、外国申请人还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
审查流程:
商标申请要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不完备的申请必须在官方提出要求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完备,否则将被视为放弃申请。
费用:
商标查询 1200
商标注册 9500【含三类】; 增类:2000